吉林省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立体框架

14.09.2017  09:44

  如何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经过一年多探索,吉林省已构建起以脱贫攻坚为主线的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7个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整合资金框架及以探索体制机制为主线的省级专项资金整合框架。

  2016年,吉林省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将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范围,实现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央、省、市州、县市四级财政涉农资金有效整合。贫困县根据自身脱贫攻坚需要,自主安排具体项目,极大地调动了市县的积极性,解决了困扰市县多年的“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问题。

  2017年,吉林省先后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将7个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范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共25项,与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相同;规定分配给市县的省级专项资金,除重大投资项目等须实行项目法分配外,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

  三个文件的实施,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立体框架基本形成,这对于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