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2018  13:38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广新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历史 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