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地发布重要公告!

02.11.2020  11:12

   桦甸市关于对新疆喀什地区和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返(来)桦人员加强排查管控工作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0月31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1例,其中疏附县站敏乡和周边乡镇46例,与疏附县相邻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喀热开其克乡和皮拉勒乡15例,均为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返(来)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返(来)桦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重点人员进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前往发生疫情地区。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

  四、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秋冬季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疫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不到有疫情的地区出行。

  监督举报电话:0432-66237884 0432-66272992

  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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