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先进典型座谈会

12.02.2018  18:34

2月9日,长春市司法局党委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先进典型座谈会,为过去一年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上创造优异业绩的7个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记三等功。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赵英军应邀出席会议,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各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局机关副处级现职以上干部、受到市级以上各个层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长春副局长主持,孙志彤副局长宣读了表彰决定。与会领导为受到市局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上,双阳区司法局、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陈君、谷庆威、杨智超等2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代表做交流发言。
  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在随后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向受到各个层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致以诚挚的慰问,并希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警职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高点定位、锐意进取的争先意识,学习他们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担当精神,学习他们勇挑重担、务实奉献的境界品质,按照市局党委提出的“讲政治、敢担当、强本领、善作为、重自律,有格局”的十八字要求,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创造一流业绩。
  梁向东局长指出,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迈入新时代、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职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揽全部司法行政工作,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践行依法治市,推进平安监管,打造过硬队伍,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崭新篇章,为服务保障长春全面振兴发展、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梁向东局长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会议印发的2018年14个单项工作要点,立即认领任务,迅速推进落实,牢牢把握八个着力点,确保新一年各项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一是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构建新格局;二是应对国家总体安全新挑战,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体现新担当;三是围绕全面振兴发展新部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四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方略,在推进法治优良城市建设上创造新业绩;五是落实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在探索工作机制创新上推出新成果;六是顺应大数据时代科技发展新趋势,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上寻求新突破;七是抢抓资源整合调整新机遇,在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进展;八是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在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上提升新境界。
  会议同时对一季度需要抓好的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持续深化“五大”主题活动。落实好重点课题调研任务,抓紧推进,尽快出成果。二是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工作部署,确保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抓紧研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等改革文件。尽早提交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尽快出台制度性成果。四是要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作出司法行政系统的应有贡献。五是要认真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突出监管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信访安全,坚决杜绝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六是要从严落实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守中央和省、市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会议还传达了全市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要传达学习好君正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共识,汇聚大抓党建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对照市委关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四方面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对照李祥书记部署的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调整充实相关工作要点,切实把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把抓好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与抓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创新“自选动作”,努力打造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