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到长春市司法局就安置帮教相关工作进行调研

19.07.2017  10:41

 

7月10日,吉林省司法厅安置帮教处副处长崔军等一行,到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和宽城区司法局就我局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安置帮教相关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首先来到二道区司法局进行了座谈。长春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详细介绍了长春市司法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情况,重点按通知中涉及的15项内容对贯彻落实司发【2015】8号《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司发【2016】14号文件《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进行了逐一汇报,还特别就《吉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 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内容做了具体汇报。随后二道区司法局副局长董伟东介绍了二道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情况,同时也提出了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崔军副处长听取汇报后对各级单位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长春市司法局对落实“两个意见”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在具体实施中将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统一认识,积极备战,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二是集中时间,自上而下,有的放矢,全力做好自查督查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安置帮教部门能够做到检查无遗漏、无死角,切实把两个文件落实抓好、抓细、抓实。座谈会上,崔军副处长还就《吉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 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并就检查中存在的细节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指导。

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二道区司法局远达司法所和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实地考察了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及落实“两个意见”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核对台账等方式,当场对两个司法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测评打分。

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相关同志参加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