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共享单车运营商中标 这些共享单车即将进入长春

15.04.2021  11:41

  在去年四五月份,长春市街头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有小蓝哈啰单车、小绿青桔单车和小黄摩拜单车等。然而,这些共享单车出现不久就被相关部门暂扣。有关部门给出的说法是:这种共享单车在长春市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在公共场所随便停放,违规占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对共享单车进行了收缴。

  那么,今年春暖花开时,长春市的街头还会出现大量共享单车吗?14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一则中标公告,该公告为《2021年-2023年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公告中显示,有三家符合条件的运营商将进入长春市主城区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活动,也就是说,长春市的共享单车真的快来了!

   3家运营商进入长春市

  记者在《2021年-2023年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看到,中标的三家公司为(本次为入围招标排名不分先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和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长春市择优选择3家符合条件的运营商进入长春市主城区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活动,服务期为3年,安全、优质、文明服务是3家运营公司的质量标准。

  公告中还提到,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及吉林省物价局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经约定由三家中标单位共同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为100000元。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去年已起草征求意见

  其实,早在去年8月19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就发布通知,针对起草的《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知中特别提到“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就是为了引导和规范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征求意见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至2020年8月26日截止。

  “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原则目标就是推进停车点设置和建设,引导文明用车。长春市共享单车发展以便民规范、总量控制、严格管理、定期优化、循序渐进为原则。通过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停车点设置和建设,加强共享单车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运营服务,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解决公共交通覆盖的时间盲区和空间盲区问题,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记者注意到,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就是哈啰单车,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是青桔单车和青桔电动单车,而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其实就是美团共享单车。既然共享单车真的要来长春了,希望共享单车能在长春市有序发展,为市民的出行提供更多的方便和快捷。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 实习生:石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