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作 重病刑满释放人员妥善安置

13.06.2018  11:07

安置帮教的对象由于回归后的生活状况和家庭状况与别人不同,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帮助,共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顺利回归。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直以来都深受长春市司法局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深抓不懈,以满足困难群体需求为己任,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帮扶机制,拓展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手段,尤其对于老弱病残的刑满释放人员,更要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妥善安置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为深化平安长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周祥林,男,汉族,48岁,长春市二道区英俊乡人,离异,曾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另处3万元罚金,其中分别在2014年6月4日减刑8个月,2016年5月16日减刑8个月,现刑期为2011年3月2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于出狱前突患重疾,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在内蒙古监狱提供的病例上清晰表明,周祥林患高血压病3级、脑梗死、糖尿病等症状,左侧肢体障碍2月余。

2018年6月6日,刑满释放人员周祥林由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两名干警送至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英俊乡的母亲家中,由于事前并未与家人达成共识,其母亲拒绝接收,在户籍所在地司法所与其家人沟通未果后,内蒙古自治区乌塔监狱两名干警决定向长春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寻求帮助,安置帮教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监狱相关人员,调取刑释人员基本信息,向二道区司法局了解了事情进展情况后向主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局党委委员陶局十分重视,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两名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协调指导妥善处理,到晚上7点多相关工作终于初步形成解决思路。次日,在我方协调各部门寻求安置办法的同时,二道区司法局积极联系刑释人员家属,但其母亲故意躲避,一时无法联络,导致衔接事宜一时无法继续推进,与此同时,重病刑释人员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重要关切,市司法局在接到上级部门指导意见后,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在局党委委员陶局的带领下,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尽其职,由二道区司法局协调英俊乡政府、当地民政等部门寻求解决刑释人员后续养老问题,另一方面由我处两名工作人员协同监狱干警赶赴二道区英俊乡政府解决司法衔接上的问题。各部门人员争分夺秒,此时司法所也传来好消息,通过努力也找到了刑释人员周祥林的弟弟周祥海及妹妹周世英。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与其家属签订了接收协议,一是由乡政府破格为刑释人员周祥林办理低保,并用其中一部分(500元)作为周祥林在敬老院的费用。二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内蒙古乌塔监狱出资10000元用于后续费用支出。

目前,刑释人员周祥林已经安置在敬老院,协议条款也都一一落实,此事经过内蒙古监狱、市司法局、镇党委政府、司法所等几家共同努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终于妥善安置了患病的刑满释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