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同城化 待遇再提升 公主岭市全面执行长春医保政策

31.12.2020  10:02

  在长春、公主岭两地医保部门5个多月的共同奋战下,完成了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七统一”,实现了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从2021年1月1日起,公主岭市将全面执行长春市医保政策,划区调整医保政策红利就此释放。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保障层级同步增加。公主岭市参保职工、居民增加了长春市医保的三级(省级)、三级(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两个保障层级。

  起付标准整体降低。公主岭市参保职工、居民在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同步降低100元至700元不等。

  报销比例显著提升。公主岭市参保职工、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层级,将整体提升5至10个百分点。

  支付限额大幅提高。公主岭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保障范围更加宽泛。城镇职工医保增加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由20种增加到56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12种增加到43种;城乡居民医保增加门诊意外伤害待遇,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41种增加到43种,增加生育定额补助待遇。

  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公主岭市参保居民可根据需求到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公主岭市参保职工可根据需求到免转诊医院就医,享受住院直接结算。公主岭市职工医保免转诊医院包括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等20家医院。

  ——大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主岭市城镇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提高到50万元,支付比例最高提高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段内发生的住院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9000元的,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65%至80%比例分段补偿。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进一步延伸。

  公主岭市2021年将启动实施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参保职工、居民享受到失能照护政策,确保病有所护,无忧无顾。

  ——“互联网+医保服务”更便捷。

  大厅受理业务“规范办”。公主岭市医保接入长春医保业务经办系统,同步更新业务操作、经办流程、服务规范等配套制度,全面实行长春医保“一窗式,集成化”的综合柜员服务,51项医保业务全部实现“一窗办结、只跑一次”,全市共享政务服务改革红利。

  职工医保业务“网上办”。参保企业通过“长春医保经办网站”即可办理职工参保变更、缴费查询等业务,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降低参保单位业务经办成本、消释参保单位经办顾虑,全市共享医保领域高质量、全方位的营商环境。

  个人医保业务“掌上办”。公主岭市参保群众通过“长春医保经办”公众号,能了解到自己关心的医保参保、缴费、待遇等问题;长春医保灵活、开放的微信在线咨询服务将有效减少群众“跑路”频次,国内首例在医保咨询热线电话中嵌入AI智能医保客服,实现语音提示下智能解答,解决了医保电话咨询高峰时的等候难题。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