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15.09.2018  04:16

 

 

 

  2018年9月1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务院督查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立整立改,坚决做好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政府侯淅珉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邱鹏副秘书长主持会议。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全省共20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了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整改工作,省国土资源厅部署了全省“无籍房”问题整改工作。四平市、梅河口市分别交流了解决“无籍房”问题和棚改逾期未安置工作的经验做法。

  会议认为,这两项工作是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高度重视国务院督察组反馈意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两项整改工作纳入到干部作风大整顿之中,作为解决好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的一项实际行动和实际性成效。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切实解决好棚改逾期安置和“无籍房”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楼一策,一项一案”的原则,建立项目台账,对症施策,确保2018年解决逾期未安置项目户数的30%以上;2019年解决逾期未安置项目户数的70%以上;2020年年底基本解决已登记逾期未安置问题并建立防逾期长效机制。要积极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各级政府是征收拆迁的主体,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劝解,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毫不手软的依法加大对滞迁户的拆迁、强制拆迁等工作。要针对逾期未安置项目的运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推动落实银行贷款,统筹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帮助项目单位解决资金筹集问题。各地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完善小区外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确保棚改居民尽快回迁入住。要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对涉及到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等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审批效率,再造审批流程。

  会议明确,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无籍房”的登记工作。要在各相关部门选择担当作为的业务骨干,组建市县联合办公室,突出抓好联合办公,具体负责推进。要全面排查“无籍房”问题,建立项目清单,形成与项目清单相对应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经市县领导小组审议后,分别向有关部门下达任务清单,限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办理结果,做到见底清零。要坚持严格执法,各地各部门必须拿起法制武器,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检法两院和公安要提供司法强制保障;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联合惩治作用;对小产权房违法建筑,违法变更土地用途的,一律不能办证,并要依法拆除。要合理把握,简化容缺,并联压缩承诺等关键词,通过制定特殊政策和实施集中办理,加快办证进程,对群众反应强烈、涉及居民较多问题较为复杂的项目,要深入剖析,集中攻关,逐个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切实营造打硬仗的声势,形成震慑,赢得群众。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解决工作由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住建、国土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棚改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两项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依法落实棚改单位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恶意拖延解决问题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省政府将采取专项督察等方式,加大对两项问题解决工作的督察力度;省国土厅、住建厅将采取工作调度、公开约谈、月通报排名等办法,对工作进展落后、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梳理棚改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两项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和监管问题,加快出台政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在消化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矛盾,坚决防止出现大规模的群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