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1-9月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及公租房分配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01.11.2018  15:25

  吉安居办〔2018〕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改贷款、房屋征收和公租房分配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1-9月全省棚户区改造、棚改贷款、房屋征收和公租房分配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开工进展情况。

  2018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9.527万套。截止9月30日,已开工8.19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86.02%。通化县、扶余市、长白县、白城市、靖宇县、梨树县、白山市、集安市、长春市、图们市、抚松县、和龙市、辉南县、洮南市、延吉市、永吉县、大安市、汪清县、桦甸市、蛟河市、通榆县、东丰县、敦化市、柳河县、镇赉县等25个市县开工率达到100%;农安县、伊通县、乾安县、前郭县、长春市九台区、四平市、通化市、德惠市、吉林市、双辽市、龙井市、辽源市、榆树市、松原市、磐石市、长白山管委会、安图县、江源区、梅河口市、舒兰市、长岭县、东辽县等22个市县(区)开工率没有完成省政府要求的9月底开工率达100%目标要求,这部分市县棚改开工进展滞后;特别是农安县(开工率为0)、伊通县(开工率为5.2%)、乾安县(开工率为29.5%)、前郭县(开工率为30.3%)、四平市(开工率为41.6%)、长春市九台区(开工率为41.7%)、通化市(开工率为47.0%)等7个市县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工率不到60%。有关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开工进度,系统排查存在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棚改贷款进展情况。

  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共需贷款200亿元。截止9月30日,2018年为棚改项目授信(审批)总额度310.04亿元(9月无新增)。其中:国开行已为棚改贷款授信12.46亿元(9月无新增);农发行已为棚改贷款审批197.54亿元(9月无新增);商业银行已为棚改贷款授信100.04亿元(建设银行37.22亿元、工商银行25亿元、浦发银行1.2亿元、光大银行26.62亿元、邮政储蓄银行10亿元。9月无新增)。2018年已发放棚改贷款253.54亿元(9月新增1.22亿元)。其中:国开行发放贷款56.85亿元(9月无新增);农发行发放贷款106.63亿元(9月新增1.22亿元);商业银行发放贷款88.84亿元(9月无新增)。

  截止9月30日,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双辽市、梨树县、伊通县、辽源市、东辽县、通化市、梅河口市、辉南县、集安市、抚松县、长白县、临江市、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镇赉县、洮南市、大安市、图们市、敦化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长白山管委会等33个市县已取得2018年棚改项目贷款授信(审批)。仍有德惠市、农安县、四平市、东丰县、通化县、靖宇县、松原市、前郭县、通榆县、延吉市、龙井市等11个市县未取得2018年棚改贷款授信(审批)。这部分市县要加大措施力度,加快推进贷款工作落实。

  (三)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9月30日,全省房屋征收(拆迁)共完成38344户(其中房屋征收38028户,房屋拆迁316户)。白城市、图们市、九台区、镇赉县、和龙市、榆树市、通化市、德惠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梨树县、辉南县、龙井市、四平市等地区房屋征收进展较快。通榆县、磐石市、临江市、集安市、抚松县、前郭县、永吉县、靖宇县、通化县、东丰县、东辽县等市县房屋征收进度缓慢,当地政府要加大力度,加快组织推进。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78个拆迁结转项目没有完成房屋拆迁工作,拆迁项目进度与上个月相比有一定进展,但进度还需要加快。其中项目数量较多的有长春市(19个项目)、松原市(13个项目)。有关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快推进拆迁结转项目,尽快做好居民回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9月30日,全省已累计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3.62万套,已分配31.96万套,分配率达95.06%。长春市、辽源市、白山市、白山市江源区、抚松县、临江市、敦化市、和龙市、安图县、永吉县、靖宇县、长岭县、龙井市、图们市、舒兰市、蛟河市、洮南市、通化县、柳河县、梅河口市、东辽县、桦甸市、长春市九台区、东丰县、镇赉县、梨树县、长白山管委会、磐石市、乾安县、扶余市共30个市县(区、管委会)分配率达100%。伊通县、松原市、四平市、东辽县、农安县、长白县、白城市共7个市县分配率低于80%,这部分市县要加大分配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分配任务。需要公租房盘活的市县,要提前启动前期工作,待省政府批复公租房盘活意见后,立即开展实施公租房盘活工作。

  2018年,全省公租房分配任务计划5000套,涉及13个市县。截止9月30日,已分配1043套,完成年度计划的20.9%。大安市、珲春市、延吉市、辽源市、辉南县等5个市县分配率已达到100%。四平市、农安县、白城市、前郭县、德惠市、公主岭市等6个市县分配率为零,这部分市县公租房分配工作有待加强。东辽县、通榆县、吉林市、镇赉县公租房分配比例较去年下降,影响全省整体分配进度。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改开工建设进度。特别是9月底开工进展较慢、开工率未达到100%的22个市县,要认真分析开工进度慢的原因,由政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项目开工时限,加大措施力度,推动棚改开工率有实质性提升,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开工率达100%的目标。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棚改开工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做好全省第二次专项检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5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大检查现场实地核查工作。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省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各地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对各地上报的棚改逾期未安置项目逐个进行核查。检查结束后省安居办将向全省通报检查情况,并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的市(县)政府进行约谈和重点督办。

  (三)全面做好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整改工作。各地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35号)要求,结合落实《关于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吉安居办[2018]42号),加快推进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省政府将与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州政府要组织与存在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的所辖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切实做好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明确的节点目标任务。

  (四)加快推进棚改资金筹集工作。各地要按照《吉林省试点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吉财债[2018]250号)要求,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具有承贷能力的市县要继续协调政策性银行申请棚改贷款,筹集项目资金,推动2018年尚未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新建项目要在11月15日前开工建设,货币化安置项目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全面做好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各地要依法依规推进房屋征收,严格落实法定程序,杜绝征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强化征收项目现场管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要进一步加快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学习蛟河市等地工作经验,强化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加快房屋征收进度;加快征收、拆迁结转项目征拆进度,推动逾期未安置项目居民的回迁入住工作。要提前做好2019年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棚改工作创造条件。

  (六)切实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签订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公租房分配工作。公租房分配进度慢的市县要深入分析影响分配的原因,加快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扩大保障范围,健全保障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分配任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合理调整发放标准,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力争在11月30日前完成租赁补贴年核发、发放工作。

  (七)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地要全面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已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年底前审计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堵漏洞,逐步建立审计问题防控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附件:1.2018年1-9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进展情况

  2.2018年1-9月全省棚户区改造贷款进展情况

  3.2018年1-9月全省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4.2018年1-9月全省拆迁遗留项目未完成情况

  5.2018年1-9月全省公租房分配进展情况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