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打造实践育才的“法院名片”

03.04.2019  03:00
  4月2日,30名朝气蓬勃的高校优秀法科学子走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启他们的理论习得与司法体验深度融合的“第二课堂”实践学习之旅。

  自此,他们将与法院结下一段特殊的缘分——成为吉林高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人才,是致胜未来的第一资源,法治人才,更是托举法治强国梦的动力之源和强大引擎。“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十八大以来,中央以战略高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人才培养靶标定向。

  共同的目标意味着共同的责任。法律实务部门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二阵地,吉林法院主动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大格局,积极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意识,开辟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试验田”,打破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壁垒,实现资源流通和优势互补,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立法执法、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畅通同步实践育才之路,探路前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治人才素质的核心就是实践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期许殷殷,并特别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为充分用好法院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让青年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加强司法实践锤炼和国情社情民情教育,促进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的知行合一,省法院积极搭建实践育才平台,立足培养了解中国法治实践、契合群众法治期待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推动法律实行生制度在吉林贯彻执行、落地生根,于去年9月全面启动。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推动完善法治人才跨部门培养机制的创新举措,是司法领域的实践创新。省法院将该项制度纳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中优化设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吉林法院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行生接收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已全部完成首批法律实习生的接收、培养工作,目前,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已经开始。

  法律实习生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面向全国高校发布公告,并定向与地缘相近的部分法律院校积极主动沟通,得到高校的积极回应,目前已与二十余所省内外高校建立了联系,为法律实习生工作及院校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更广泛、更深层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

  “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更注重理论教学,倾向于法律文本的理解与解读,在法律人才实务能力的培养上明显不足。吉林高院的法律实习生制度不仅搭建了一个开放的、跨部门、跨领域的人才培养平台,而且开辟了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与新模式。”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赵静波对这一制度十分赞赏并充满期待。

  “睁开眼睛看世界”,别有洞天

  学生们走出象牙塔,看到的不再是书本上冰冷僵硬的法律条文,而是鲜活真实、有血有肉的司法实践。

  为确保实践教学真正发挥效能,让学生在“第二课堂”真正有所思、有所感、有所获,来自西北政法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的首批27名法律实习生全部被安排到审判业务和审判综合部门实习,到审判一线接触司法实践,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法律文书起草、司法课题调研等辅助工作。

  对实习生严格选拔优中选优、实习时间与学校学期同步、对学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按照“培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这些在首批培养工作中总结出有益经验举措,为实习生的精细化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实现院校法律实习生工作合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习生从法学院到法院,最希望、最需要获得的知识就是法律方法,我们注重培养实习生良好的法律思维,通过实际案例生动讲解裁判思路、法律解释方法、逻辑推理过程、裁判文书制作经验等,让实习生获得在法学院学不到的法律职业技能,进一步加深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精准化理解。”实习导师周婧法官说。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为学生们在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之间架起了一座桥,“通过实习参与案件的审理,应该说对书本所学的知识进行了检验和升华,我们从基本的庭务工作做起,从一无所知的新手到最后能够轻松应对法院工作的能手,完成了从法学院的学生到准法律工作者的蜕变。”实习生姚象天觉得自己收获满满。

  对于实习生张诗瑶来说,实习不仅提升了对法律职业价值的认知,更坚定了她的职业理想,“相比法律技术能力的提升,实践学习带给我更大的收获是让我懂得,将现实中林林总总的事件置于法律规则层面中考量不是简单的技术推演,而是建立在对人情世故社会百态的知悉洞察以及法律精神的深刻把握之上的,法律人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

法律实习生通过参与司法实践,接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了法治信仰,增强了司法实践能力,培养了良好工作作风。” 省法院干部处处长张晓秋进一步说到,“实习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了我国司法制度和法治现状在书本上和实践中的区别,了解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加深了对中国司法实践的理解,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识,更进一步坚定了法治自信。

  经过半年的探索实践,省法院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共担法治人才培养使命,责无旁贷

  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化工程,也是一揽子工程。

  法律实习生工作是省法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破题之举,接下来,省法院将全面深化同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多领域合作,搭建更多更大更好的交流合作平台,真正把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丰厚的人才和理论资源“迎进来”,把吉林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送出去”,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资源互通互享的合作新格局。

  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之前,省法院出台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了10大项任务和20条具体落实措施。

  “今年,我们将在省高院和有条件的中基层法院探索实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接收法学专家学者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和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司法案例和相关资料,为研修学者完成研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省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岩介绍。

  心已上路,不惧远行。省法院还将继续探索推进人才交流培养举措,包括选派优秀法官参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选聘法学专家学者到法院挂职锻炼,邀请法学院校专家学者为法官干警作学术讲座,支持法学院校在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法学院校师生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等。

  此外,为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资源,促进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良性互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的深度合作,充分整合全省法院各类审判数据,推进司法研究资源、数据与成果的依法开放共享,为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资源素材。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