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化妆品等成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重点

17.04.2015  20:02

为了更好地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吉林省工商局决定从2015年4月20日至11月20日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4月16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完善网络主体数据库,提升“以网管网”监管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原则,发挥“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的作用,各地区要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推进网络经营主体“亮照”经营。同时,强化《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执行,推进“依法管网”。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相关“义务”、售后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格式合同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投诉等规定要求。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服装、化妆品、土特产品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刷信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利用网络传销、违规促销等违法行为,打击网络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将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辖区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管网”。此外,据介绍,工商部门还将融入网络交易发展,引导企业创建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大型流通和知名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依托商场和配送体系,发展企业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或电子商城,指导信誉度高的中小企业利用我省网络公共交易平台,开设网络销售店,促进商品流通方式的更新转变。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等标准化程度高的大型专业市场以及人参、林蛙、大米、杂粮、鹿产品等吉林特产市场发展网上交易,发展吉林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各地区将跟踪服务1家以上涉农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