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02.12.2016  18:07

 

      2016年,省质监局组织各市、州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大米、饮料等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了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此次抽查共对大米、杂粮、饮料、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调味品、小食品、糕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及其他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等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了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对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两个方面依法开展了监督检查。据统计,此次全省共抽查45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11批次商品,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668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4%,较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净含量检验合格662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3.1% ,较2015年上升1.4个百分点。       抽查结果表明,在此次抽查中,调味品、小食品、糕点及其他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等4种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比去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其中糕点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95.5%,比去年提高了15.9个百分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等3种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有所下降,其中抽查熟肉制品59个批次,合格5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86.4%,比去年下降了11.8个百分点。大米、杂粮、饮料、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等4种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基本与去年持平。在此次抽查中,饮料和食用油净含量检验合格率为100%,调味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8.8%。电线电缆、杂粮、大米等3种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较低。其中抽查杂粮56批次,合格42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75%;抽查大米101批次,合格82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1.2%。       从抽查结果看,大、中型企业普遍重视计量管理工作,抽查合格率高于小型企业。受经济和季节等因素影响,有些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有些企业产品无库存,导致无法进行抽样,影响了抽检工作的覆盖面。在今年抽查的11种商品中有6种与去年相同,分别是大米、杂粮、饮料、酒类、调味品、熟肉制品等,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抽查的连续性。抽查结果显示,熟肉制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呈现下降趋势,调味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有所提高;杂粮、大米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呈现下降趋势,饮料净含量检验合格率有所提高。       通过专项抽查强化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共对1000余家企业的18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抽查商品2000余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在90%以上。在此次抽查中,各地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抽调专门人员,对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了排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履行了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次抽查中,各地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提高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法制意识,加深了相关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理解,督促企业加强了计量器具的配备,提高了企业计量管理水平。通过检查,帮助和督促有关不合格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了一些企业在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了源头抓计量管理的目的;提高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机构的检测水平。       省质监局对进一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一)高度重视抽查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自开展以来,抽查的商品种类不断增加,抽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对保证计量结果准确、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商品量计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在财政和政策上予以支持,不断增加抽查商品种类,扩大抽查覆盖面。要不断完善“检查对象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底数,切实履行好计量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二)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省局将完善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将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经销企业宣传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指导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