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6年全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24.11.2016  23:02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2016年省局组织各市(州)局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大米、饮料等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了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此次抽查共对大米、杂粮、饮料、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调味品、小食品、糕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及其他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等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了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对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两个方面依法开展了监督检查。据统计,此次全省共抽查45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11批次商品,其中净含量标注合格668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4%,较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净含量检验合格662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3.1% ,较2015年上升1.4个百分点(详见附件1)。 二、抽查结果 (一)净含量标注情况。 在此次抽查中,调味品、小食品、糕点及其他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等4种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比去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其中糕点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95.5%,比去年提高了15.9个百分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等3种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有所下降,其中抽查熟肉制品59个批次,合格5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86.4%,比去年下降了11.8个百分点。大米、杂粮、饮料、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等4种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基本与去年持平(详见附件2)。 (二)净含量检验情况。 在此次抽查中,饮料和食用油净含量检验合格率为100%,调味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8.8%。电线电缆、杂粮、大米等3种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较低。其中抽查杂粮56批次,合格42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75%;抽查大米101批次,合格82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1.2%(详见附件2)。 (三)抽查结果分析。 从抽查结果看,大、中型企业普遍重视计量管理工作,抽查合格率高于小型企业。受经济和季节等因素影响,有些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有些企业产品无库存,导致无法进行抽样,影响了抽检工作的覆盖面。在今年抽查的11种商品中有6种与去年相同,分别是大米、杂粮、饮料、酒类、调味品、熟肉制品等,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抽查的连续性。抽查结果显示,熟肉制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呈现下降趋势,调味品的净含量标注合格率有所提高;杂粮、大米的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呈现下降趋势,饮料净含量检验合格率有所提高。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强化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共对1000余家企业的18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抽查商品2000余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在90%以上。在此次抽查中,各地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抽调专门人员,对11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了排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市场计量环境,切实履行了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规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次抽查中,各地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提高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法制意识,加深了相关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理解,督促企业加强了计量器具的配备,提高了企业计量管理水平。通过检查,帮助和督促有关不合格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了一些企业在定量包装商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了源头抓计量管理的目的。 (三)提高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机构的检测水平。此次专项抽查,各地计量技术机构依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科学检验,规范认真,能够正确判定标识标注和净含量是否合格,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省局布置的任务。 在此次抽查中,白城市局、白山市局、松原市局、通化市局工作认真,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 在抽查工作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抽查商品的覆盖面不大。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种类很多,考虑到保持抽查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使抽查结果具备可比对性,此次全省只对11种重要定量包装商品开展了专项抽查,抽查商品的品种还有待增加。抽查中发现,有些地区抽检经销企业多,抽检生产企业少,缺乏有效手段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数量,对生产企业底数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抽查工作覆盖面。 (二)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在此次抽检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忽视计量管理工作,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不知道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个别企业出现拒绝接受检查的现象。 (三)各地对专项抽查的组织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有的地区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缺乏有效沟通,在专项抽查工作中配合不够顺畅;有的地区对专项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没有以正式文件上报,材料填写存在不规范现象;有的地区报送的工作总结过于简单,总结不够全面深刻,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不够透彻;个别单位没有在省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检验机构对检验工作缺乏统筹规划,在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验选择上存在随意性,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抽查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自开展以来,抽查的商品种类不断增加,抽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对保证计量结果准确、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商品量计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在财政和政策上予以支持,不断增加抽查商品种类,扩大抽查覆盖面。要不断完善“检查对象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底数,切实履行好计量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省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督长效机制,将不合格企业名单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经销企业宣传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指导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附件:1.2016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 2.2016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统计表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16日       (删减后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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