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 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

24.02.2018  22:44

春节期间,长春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市场秩序繁荣稳定。

一是强化节日市场监管。扎实开展春节期间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交易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流通领域销售商品标签标识、产品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等质量标志证明,强化对节庆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服、儿童玩具等重点节日消费商品的监管;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以节日促销等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高知名度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强化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

二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整治利用预付式消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汽车清洗、美容美发、洗浴、餐饮、健身以及售后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集中整治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设定霸王条款、随意限制消费、擅自终止服务、购卡不退等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城市、农村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以农村大集、集贸市场等经销场所为重点,依法打击以“特价惠农”、“送货下乡”等名义销售“三无”家电和服装鞋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2月15日至21日,全市12315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各类信息152件。其中咨询109 件,占总受话量的71.71%;投诉36件,占总受话量的23.68%,其中预付卡消费投诉、举报共10件,占总受话量的4.61%。节日消费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各行业售后服务、网络及电视购物等方面;在消费投诉问题中,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质量投诉占48%、预售卡消费及电信服务投诉占50%;消费举报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预付卡消费等问题。所有投诉举报均已在第一时间转辖区工商和消协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

春节期间市工商局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152件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秀薇)21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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