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率

09.08.2017  19:02

          近日,全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座谈会召开,长春市工商局等单位在会上交流年报工作经验。年报工作开展以来,长春市工商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成效。全市企业年报率达95.4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88.2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84.03%。

一是超前谋划,统筹布局 年初,市局召开的工作会议对年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年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是 多维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布公告、系列解读、新闻发布等方式,开展持续广泛宣传。通过“长春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并指导企业年报。通过全市1.5万台出租车顶灯的LED广告屏及在户外广告屏流动播出。

三是延伸服务,现场指导。 召开由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参加年报工作会议,特别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中的资产状况等信息填报进行重点讲解。详细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的授信限制和连续多年未年报、未报税被吊销的政策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使企业深刻认识失信后果。

四是创新方式,多管齐下。 鼓励基层单位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弥补传统媒体在宣传广度方面的不足。企管分局开发了年报工作微信平台,朝阳分局设计制作了手机APP,可以通过关注手机“工商执法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在线年报。

五是定期通报,强化督导。 建立年报率通报机制,定期通过市局办公网对年报率进行排名并通报。对三个外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

六是动态 清理, 剔除 基数。 进一步加强对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截至6月30日,累计吊销“僵尸企业”1235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