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检 暨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现场会

12.09.2017  18: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和省民委《关于确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民委于年9月5日至9日组织开展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检暨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现场会。此次互观互检活动对辽源市、梅河口市、白山市及和龙市的创建工作“六进”类型进行了检查。

  9月7日上午,在白山市召开了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现场会。省民委金明哲副主任、白山市政府许继清副市长出席会议。会议为16个荣获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举行了授牌仪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5个典型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省民委金明哲副主任作了讲话。他强调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民委要从全面把握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合力打造创建活动品牌以及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含金量和吸引力等方面深入推进新时期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各市(州)民委分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及科(处)长、扩权强县试点市及三个自治县民宗局局长以及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部分代表4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督查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