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梨树开庭

11.05.2018  11:06

 

  5月9日,梨树县检察院诉被告人许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梨树县法院开庭。随着法锤落下,四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正式开始。梨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诉讼。

  被告人许某某于2004年至2017年在沈洋镇西四马架屯西榆树台林场的国有紫穗槐树地(工农7林班202小班)内南侧非法占用林地种豆子,经林业工程师鉴定:种植农作物面积为10.277市亩(6818平方米),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严重毁坏,导致周边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事发后,受损植被并未进行补种,生态环境没有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为此,梨树县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案提起刑事诉讼。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梨树县检察院就该案向梨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次庭审依次进行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阶段。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张、秩序井然。

 

  庭审中,张爱钧就本案的焦点进行举证和发表诉讼意见,示证清晰到位,多媒体举证直观感人,证据链条环环紧扣,释法入木三分。

  被告人许某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心服口服,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许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及四平市县(区)两级检察院的相关人员到庭观摩了此次公益诉讼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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