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国家级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

09.11.2020  09:3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农工发﹝2020﹞3号),我厅从9月下旬开始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在全省开展了国家级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为确保推荐的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效应,评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置条件,重点从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中选拔优秀个人,从为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及窗口单位中选拔先进集体。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地踊跃报名,共推荐35名个人和13个单位参选,经初审、专家组复审报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人社厅网站公示,确定管延丽等7名农民工和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两个单位为拟上报国家推荐名单。此次评选推荐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所属的工作单位共涉及9个行业,优秀农民工全部来自基层和一线岗位,且户籍分别来自吉林、甘肃两省7个地区,女性比例占43%,切实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必将对推动全省农民工工作良性发展、调动各行业农民工工作热情、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