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29.05.2019  21:50

吉建办〔2019〕3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接连发生上海市长宁区“5.16”厂房坍塌事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5.20”酒吧屋顶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惨痛。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9〕325号)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就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重点

      (一)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二)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四)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逐项排查隐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不放过一座建筑、不遗漏一台设备。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4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