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首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28.09.2018  20:4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30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姜昊坤

  江苏大学:丛萃平

  西北政法大学:王权威

  辽宁大学:刘亭

  黑龙江大学:史健达、付娆、王众、张超、苏家萱、姚象天、赵晶晶、杨瑞雪

  东北师范大学:姜博

  长春理工大学:康悦、孙文越、张诗瑶、郑秋爽、王欢、曾俊嘉、申玉中

  吉林财经大学:王雪纯

  北华大学:李梦凡、王睿

  吉林警察学院:尹梓丞、逄宏锐、王姿蘅、郝兵兵、宫睿营

  通化师范学院:赵如菲、林芳敏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