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战果显著

27.09.2022  17:09

  

  9月26日是第二个“吉林生态日”。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将“昆仑2022”专项行动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紧密结合,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聚焦污染防治,依法严打污染环境犯罪。吉林省公安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等工作,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危险废物,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污染环境犯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

  聚焦粮食安全,依法严打耕地领域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服务保障我省“千亿斤粮食”生产工程,紧盯危害粮食安全犯罪重点领域,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和季节性犯罪规律,深化卫星遥感技术在侦查打击中的应用,全面排查各类危害粮食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会同自然资源、水利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盗采黑土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盗挖黑土资源等犯罪行为,保卫粮食生产基石,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截至目前,共侦办耕地领域犯罪案件2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0人,白城公安机关侦办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和梅河口公安机关侦办的盗采黑土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聚焦生态保护,依法严打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和“打大、攻坚、惩恶”要求,针对问题隐患易发、频发的区域部位、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打掉一批矿霸、砂霸及“保护伞”。截至目前,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9人。

  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纵深推进“昆仑2022”专项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和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典型案例:

  1、长春赵某义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2年8月,长春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现场查扣涉案车辆1台、危险废物3吨。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义等人为节约成本,擅自将实验室废液(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在公主岭市一处农田内,致使附近粮食作物大面积减产、护林树枯竭死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2、吉林舒兰于某含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2年5月,舒兰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开采河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河砂1.7万余立方米,涉案价值67万余元。经查,自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含等人为非法获取利益,在松花江流域舒兰段实施非法采砂行为,并将盗采的河砂转运、储存并销售获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3、四平孙某旭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2年7月,四平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监测数据造假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2021年3月以来,吉林省四平市某牧业有限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员工孙某旭等人,在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孙某授意下,多次将在线监测仪水质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中,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并伙同第三方监测公司出具伪造的监测仪器故障报告,借此逃避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4、辽源柏某江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12月,辽源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封盗采山皮石约1万立方米,扣押追缴违法所得50余万元,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柏某江等人在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并进行销售获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松原哈达山“7.0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2年7月,松原市公安局哈达山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举打掉涉非法捕捞、转运、销售一条龙犯罪团伙,成功抓获涉案人员11名,查扣用于非法捕捞船只、吊车、运输车辆等物品13件(艘)。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未取得捕捞许可的情形下,组织多人在松原哈达山库区非法捕捞中华园田螺,并进行售卖获利。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中华园田螺6400余公斤,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6、白城大安石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11月,大安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伙同肖某某、邹某某等人以平整土地为名,与当地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在未经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承包土地内取土售卖,造成67亩耕地种植条件损坏。

  7、延边敦化“3.07”非法采矿案

  2022年8月,敦化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采黑土案,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形下,非法盗采黑土(草炭土)并进行销售获利。截至案发,该团伙累计非法开采草炭土7.3万余立方米,并销售到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8、梅河口张某君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2年8月,梅河口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张某君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危险废物3.5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君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形下,将收购的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进行私自拆解,且在拆解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渗防漏措施,造成周边环境及土壤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