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整治” 104名民警受到惩处

25.08.2017  10:53

2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向社会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采取的工作举措和依法查处的部分民警违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今年6月起,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

在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方面,省公安厅组织专门力量,对2017年以来的110接处警平台全部警情数据、警综平台接处警数据、控告申诉案件数据、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数据进行梳理筛查,分类整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逐批下发各地公安机关,要求接案单位对未立案的有效警情(出警)作出一案一档一说明。在整治“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方面,省公安厅针对2016年以来检察机关通知撤案、追捕追诉、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审判机关判决无罪案件,行政处罚裁量畸轻以及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撤案、终止侦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久拖不侦、刑事转行政处理的案件等17个重点排查环节,组织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实行问题倒查,整改责任捆绑。在整治“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方面,省公安厅制作了《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参与经营活动情况登记表》,组织全警逐人填写调查登记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责任领导审核“签字背书”。驻厅纪检组将对厅直机关处级干部、市州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的填表内容集中组织核查。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三项整治”的问题线索195件247人,初核175件235人,立案68起97人,处理61起104人。其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20起,敲诈勒索、以案谋私28起,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13起。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