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推出六条措施广招人才

20.04.2018  02:56

  本报长春4月18日电 记者李吉胜、通讯员庄玲玲报道:为有效满足人才来吉落户需求,积极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吉林省公安厅4月17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吉林省公安机关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六条措施》,以此推动实现人才落户吉林省“零门槛”。

  吉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先后多次出台相关文件,全面降低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门槛,有效满足了人才来吉落户需求。为提升吉林省人才聚集力、吸引力,今年2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吉林省公安厅科学制定了人才落户政策并就人才办理户口迁移、异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的政策标准、材料手续、办理流程、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研究,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六条措施。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立足本职、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出台服务人才引进专门政策,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据了解,吉林省公安厅将以此次出台公布人才落户政策为契机,抓紧制定出台针对青壮年劳动力、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等群体的优惠落户政策,及时调整长春市、吉林市等大城市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其他地级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坚决打破制约人口流动的“玻璃门”和“暗门槛”,努力实现外来人口应落尽落。

  此外,吉林省公安厅还将对现行户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招工落户、租房落户、大学生返籍落户、投亲落户等专题政策宣传,详细解读办理条件、材料手续、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让广大群众能够“对号入座”,明明白白落户口。

   六条措施“”人才

  《六条措施》主要围绕取消落户的限制、简化材料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法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执行标准,涵盖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居住证办理等三项主要业务,共六条。

  在取消落户限制方面:今后人才落户吉林省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人才到基层或偏远地区参加经济建设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工作地或迁回原迁出地。人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步申请办理落户。

  在简化落户手续方面:只要人才申请落户,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在优化落户审批流程方面: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人才申请落户的,可直接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在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方面:人才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受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条件限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省内任意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请办理。人才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制发周期从15天缩短为5天。户政大厅和有条件的派出所要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户籍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为使人才能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措施规定对因身体、工作等原因不便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办证、上门送证、上门办理暂住登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