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全部封存停驶

14.04.2018  01:33

4月3日,市工商局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问题。

一是制定制度,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化。制定、健全完善派车登记备案制、定点停放维修保险加油制度、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查;

二是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公车使用情况。建立《公务用车封存停驶登记表》《值班执勤执法车辆审批表》。要求将公车钥匙统一登记保管,详细登记公车封停的时间、地点,保存影像等资料。

三是设立红线,规范公车使用行为。要求各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五个一律” “十个不准”的规定。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车辆管理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共封存161辆公车,未出现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