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开展公共卫生防疫免费线上培训

27.02.2020  10:03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提高全省各单位卫生防疫的专业技能迫在眉睫,为了助力有序复工、复产、复学,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省人社厅立足当前现实需要,紧急会同卫健委和财政厅,出台《吉林省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方案》(简称《方案》),并迅速开展部署落实,通过线上培训,提高防疫和消毒方面的正确应用,组建我省公共卫生防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以此为契机,着眼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建立长期的人才技能培训机制。

  立足当前所需 补卫生防疫短板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对公共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考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企事业单位、基层防控部门存在的防疫消杀专业知识匮乏凸显出来,普遍缺少从事公共场所卫生防疫、防病等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加强公共卫生防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省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网上培训主要针对各类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中的乡村医生、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方案》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2名以上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依托具备资质的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力争3月中旬前,对各类培训对象的线上培训全部完成。

  《方案》要求,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的防控工作相关知识、个人防护和卫生规范、日常预防性消毒、重点公共场所及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培训,要突出实用技能,确保学时,落实好培训补贴。同时,公布了各地人社部门的培训报名联系方式,确保网上培训迅速铺开,落实到位。

  着眼长远发展 建专业防疫队伍

  省人社厅还将同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该职业(工种)目前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省人社厅正在组织制定省级职业技能认定标准并尽快实施,同时争取将我省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培训人员可参加初级工职业等级认定,认定合格的由第三方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证书的,享受1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证书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可直接聘用。

  疫情结束后,我省还将立足公共卫生防疫长远发展,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逐步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防疫人员、消毒人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公共卫生防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