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12.10.2017  15:29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部长李振华出席发布会

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旗威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检察专员兼检务管理部部长张昕主持发布会

会议现场

 

  本网讯(于桐研)10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部长李振华,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旗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茂义,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检察院检察专员检务管理部部长张昕主持。

  吉林省检察机关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单位,自2015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吉林省委始终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巴音朝鲁书记多次组织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等,研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强调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要以实际行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在省委的有力领导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典型带动、督导推动、协作联动和专项行动“五动战略”,充分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两年多来,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先后在全国实现了“七个第一”,巴音朝鲁书记高度评价公益诉讼工作形成了“吉林模式”,最高检充分肯定我省“为推动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办理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1+4”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全省良好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经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9月25日,省委正式印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吉发〔2017〕27号)。“意见”共有八个部分。

   . 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

   . 对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 对各级政府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 要求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

   . 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

   . 要求各级党委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领导。

   . 要求政协加强民主监督。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就“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介绍。陈凤超常务副检察长说,“意见”是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后,全国第一份由省级党委出台的专门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省委制定出台这个意见,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全面提升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法治吉林建设,有利于促进全省绿色转型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营造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随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简要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安排。

  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省食药监局等3个单位领导同志就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