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 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部落实

28.09.2017  23:19

吉林省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扎实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所有河湖五级河长已全面落实。

全省共出台乡级及以上河长制工作方案923份。 其中:省级方案1份、市州级方案10份、县级方案83份、乡级方案829份。

全省共设立各级总河长364名。 其中:省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市州级总河长19名、副总河长20名,县(市、区)级总河长143名、副总河长178名。

      全省共落实五级河长16031名。 按全覆盖原则,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在3231个河湖(2959条河流、272个湖泊)独立设立河长,其他河湖与其汇入河流打捆设立河长,共落实省级河长11名、市州级河长203名、县级河长2394名、乡级河长4503名、村级河长8920名。(省河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