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

15.05.2019  04:33
  •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地为全省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为推动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法院决定,从现在开始到5月30日,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4月30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佳民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情况,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赵英主持发布会。

      春耕时节,为有效遏制和打击春耕生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毁坏耕地、林地等各种涉农犯罪,促进全省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安全生产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确定的打击重点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以及涉春耕生产的非法经营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等6种犯罪。

      近年来,全省涉农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罪名多。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以及涉春耕生产的非法经营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等多个罪名;二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在全省法院审理的涉农犯罪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占比较大,此类案件还容易引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点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被告人、被害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数被告人的法律观念淡薄,多因以获利为目的,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知假识假的能力不强,容易上当受骗。

      为抓好此次专项活动,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优化诉讼程序。全省各级法院对涉农犯罪案件优先立案,对符合简易程序和轻刑快审条件的,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加快案件审理速度,缩短办案周期,保障农民春耕备耕生产;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坑农害农犯罪分子。

      二是强化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和宣判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功能,采取到犯罪地或被害人住所地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的方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涉农犯罪的发生。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识假、知假,鼓励被害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走进企业、走进农村和社区、走进学校“三走进”宣讲活动,利用全省法院司法信息公开网,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将法律法规转化成通俗易懂语言,运用广大农民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依法主动及时公布审结的案件,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播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打击涉农犯罪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