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案件收结指标实现2019年首月“开门红”

19.02.2019  01:01
  今年以来,省法院党组提出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的目标,在省法院党组的科学决策、有效部署及强力推动下,全省法院紧扣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更加务实、有力地举措推动审判效率大幅提升。据数据显示:1月,全省法院受案114556件,同比上升13.8%,结案32889件,同比上升107.12%,未结案件81667件,同比下降3.67%,人均受案38.65件,同比上升13.81%,人均结案11.1件,同比上升107%,高于全国法院人均结案数(10.38件)0.72件;结收比为68.31%,同比上升42.7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法院结收比(36.32%)31.9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3位;结案率为28.71 %,同比上升12.9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法院结案率(19.93%)8.7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3位,实现了结收比、结案率跨越反超,实现年度首月“开门红”,为全年审判工作夯实了基础。

  一、高起点规划,抢前抓早谋开局。执法办案工作是法院的主责主业,法院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审判质效高质量发展,省法院党组把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作为争先进位、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囿于2018年末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背景下“敞口”收案致2019年初旧存案件数量激增及地方“两会”、春节等因素影响,省法院党组统筹研究部署年初全省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早谋划、早行动、起好步、开好局,推动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及早、快速地进入状态。

  二、高标准要求,绩效考核求实效。在全面总结以往审判绩效考核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省法院及时研究设定衡量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及效果的25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旨在建立更加客观、科学、合理、有效的审判绩效考核工作体系,通过审判绩效考核的落实推动,确保全省法院能够精准、明晰地围绕各项指标推动审判工作,达到以绩效促实效的目的。

  三、高质量推动,遵循规律创常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审判规律为导向,着力抓好收结案两个环节。规范“入口”,从立案环节入手,2018年11月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杜绝年末“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等不良现象,切实满足群众诉求,成效持续凸显,1月,全省法院收案工作已实现良性运转,没有出现以往年初收案数畸高的现象。管好“出口”,抓好结案环节,把均衡结案作为全年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案件结、存日常动态监控,强化审理进度规划和结案调控,切实建立均衡结案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及效果,同时,开展年初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实地检查法院干警出勤情况及审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有效破除“陈规陋习”,确保全省法院时刻绷紧执法办案这根“弦儿”,从源头上杜绝执法办案工作“年初松、年中紧、年末突击”的现象,切实改变以往年初结收比、结案率畸低的现象。

  四、高水平管理,跟踪督导促落实。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动态、精准地发挥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2019年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结合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2019年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43项年度审判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同时,不断强化日常审判管理工作举措,及时监测全省法院基础审判数据,对结收比、结案率、人均结案数等审判效率数据指标进行重点关注,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动态分析,为全省各级法院党组提供有力地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通过统计通报、视频调度、个别约谈等方式,最大限度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工作提速增效。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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