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刑事庭审观摩活动在松原中院开展

10.05.2018  10:43
  9日上午,全省法院刑事庭审观摩活动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来自省高院、全省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主管刑事院领导、法官8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庭审观摩审理了一件交通肇事案件,鉴定人、侦查人员均出庭,接受控辩质询。这是我省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也标志着全省法院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理念和氛围已然形成。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将松原改革试点和探索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努力推动全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为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试点,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落实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基本原则。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参加观摩活动人员就庭审过程中的法官形象、庭审操作、庭审记录及公平公正程序等方面发表了评议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吉林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