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召开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大会

17.11.2017  02:0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吉林省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办法》,根据省高校工委的安排,长春光华学院于11月14日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大会。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邱成同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正处长级组织员刘桂军同志一行专程来到校宣布刘炳恩同志任职的通知。学校领导、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副高级以上教师和教师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张德江校长主持。   大会共有四项议程。首先,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正处长级组织员刘桂军同志宣布了我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刘炳恩同志的任职通知。   随后,我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刘炳恩同志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背景下,能够来到长春光华学院担任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感谢组织上的信任和长春光华学院的接纳。接着,他用“荣幸”、“责任”、“珍惜”三个关键词阐述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想,并表示将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尽快明确角色定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于律己、凝心聚力,与康启鹏董事长和学校领导班子一道,团结带领广大师生,为长春光华学院的美好未来做出努力!   接下来,我校董事长康启鹏同志做了表态发言。他代表校董事会和学校对上级组织的决定表示支持和拥护,同时也向刘炳恩同志表示衷心祝贺和热烈欢迎。他表示,一个学校的发展最离不开的就是人才,此次上级组织和吉林大学将刘炳恩同志这样优秀的人才派遣到光华学院担任党委书记,是我们的荣幸,充分体现了上级组织对我们的关怀、信任和帮助。他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新书记到任后的各项保障工作,全力配合新书记工作。希望全校干部教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要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相信在新书记的领导下,我们的党建工作一定会有一个新的提高!   最后,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邱成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工作,是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选派刘炳恩同志担任长春光华学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是从省属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全局和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相信一定会得到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支持和拥护。随后,他简要介绍了刘炳恩同志的个人情况和工作经历,并对学校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提出了期望和具体要求。   张德江校长代表学校行政做了表态。他表示,学校行政部门一定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与党委系统密切配合,同舟共济,同时也希望全校干部教师积极支持新书记的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把学校的各项事业做好。   会后,与会领导集体合影留念,大会圆满结束。


 

 

作者:赵健

摄影: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