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查情况通报视频会议的通知

27.02.2021  11:43

吉建安〔202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督促各地工程质量检测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2020年动态核查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检测市场,更好完成2021年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查情况通报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形式

(一)会议形式

会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分别向各地区通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主会场,在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分会场。

(二)会议时间

3月2日上午 9 时至 9 时50分  长春市;

3月2日上午10时至10时50分  吉林市;

3月2日下午13时至13时50分  延边州;

3月2日下午14时至14时50分  四平市;

3月2日下午15时至15时50分  通化市;

3月3日上午 9 时至 9 时50分  白城市;

3月3日下午10时至10时50分  辽源市;

3月3日下午13时至13时50分  松原市;

3月3日下午14时至14时50分  白山市;

3月3日下午15时至15时50分  长白山管委会。

2021年3月1日15时进行调试。

二、参会人员

(一)省厅参会人员

安全处、质监站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人员。

(二)各地参会人员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分管领导、质监站站长、负责质量检测工作的副站长、工作人员,质量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和技术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各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核查情况;

(二)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表态发言;

(三)省厅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四、会议要求

(一)本次视频会议也是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集体约谈会,各市(州)质监站、长白山管委会质监站要保证属地所有质量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和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并做好签到。签到表同各地整改情况报告一起报省厅。

(二)会议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行会议系统调试。为保障视频会议顺利召开,请各地确定视频会议保障人员1名,各地会议保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由市级质监站汇总,通过微信于3月1日11时前报省质监站。省质监站联系电话:0431-82759908。

(三)各地分会场要符合防疫要求,人数较多的应设置2-3个分会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