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

17.08.2022  01:11

吉建设〔2022〕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2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吉建标〔2022〕1号),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确定《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编制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标准编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附件: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