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23.08.2017  23:21

    8月11日下午,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结束后,省工商局局长张克立即召集主管局长和相关业务处长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力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调度和排查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环境保护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督察组调取材料做好准备。8月14日下午,省工商局又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议上焦焕成组长、巴音朝鲁书记、黄润秋副组长的讲话精神。会上,张克局长就省工商局配合中央环保督查组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保护督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对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工商系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中央环保督查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全力配合支持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工商局设立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组,负责联系和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吉林工作协调联络组的工作部署,对系统内进行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材料汇总、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处置、案件督办等工作。三是认真准备,全力配合。要按照督察工作要求,认真调度、准备文件资料,确保向督察组提供的资料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督察组交办的事项要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边督边改,抓好落实。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查找全省工商系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及线索,要按照督察组要求立转、立交、立查、立改。五是值班值守,及时处置。要严格落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值班值守制度,对涉及环保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及时分流,及时转办,及时督办,并做好记录。涉及工商职责的,迅速组织查处,并将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