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交警部门今年已处罚93716件

17.08.2017  21:04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强管控、降事故、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查安全带的齐全率、使用率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年初截至目前,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处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93716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