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乌高速惊魂一幕!乘客殴打司机致车辆碰撞隧道墙壁

06.11.20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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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巴坠江事件刚刚公布事故原因,然而总有人不长记性,频频在公交车上闹事,甚至动手殴打驾驶员!日前,珲乌高速上演类似惊险一幕,一名客车司机因制止乘客吸烟被殴打,致使车辆与隧道墙壁发生碰撞事故,所幸未发生人员伤亡。

  2018年10月27日14时08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自己驾驶客车行驶到在珲乌高速公路珲春方向73公里长安隧道内被一乘车人殴打面部,造成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现停在长安隧道超车道内,车内有28名乘客,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值班领导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现场,同时与报警人保持电话联系,安抚现场人员情绪,指挥车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12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分成两个小组对事故开展调查。在客车内,民警找到报警人孙某,具孙某指认其旁边穿黑衣短袖的男子就是打人的乘客。黑衣短袖男子被民警控制后,被传唤到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

  经调查,2018年10月27日,因为一名醉酒乘客在车内吸烟被驾驶员制止后心怀不满,趁车辆驶入隧道后对驾驶员进行报复,殴打驾驶员面部,造成客车失控与隧道墙壁发生碰撞,当时车内实载28人,除驾驶员因被打口鼻流血外,无人员伤亡。

  民警随后将嫌疑人郑某约束至醒酒后进行了询问。郑某吉自述:“27日下午,我坐延吉市到图们市的大客车。当时,我在车上要抽烟,客车司机不让我抽烟,所以我就把司机给揍了。

  随后,民警对客车行车记录仪及车辆GPS信息进行了提取,内容与当事人供述一致,当时车速为87公里/小时,全程驾驶员孙某保持克制,并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车辆人转移到安全位置,未与郑某吉再次发生冲突。

  目前,吉林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郑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来源:彩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