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首例起诉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受理当日即移送法院

14.02.2020  08:44

  2月12日,长春市双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山河街道佟家村村民任某甲、任某乙提起公诉。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地区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2月2日19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佟家派出所民警到管区内的山河街道佟家村朱家屯制止人员聚集赌博行为。被告人任某甲、任某乙不服从管理,酒后对民警进行殴打、辱骂等行为,严重妨害公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案发后,被告人被传唤到案。

  案件发生后,长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督办指导,要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双阳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主办检察官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确保案件快办快结。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与公安、法院建立涉疫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促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工作质效提升。

  2月12日,该案由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移送至双阳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为提升办案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承办检察官在前期提前介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当天,双阳区检察院依法从快对山河街道村民任某甲、任某乙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切实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记者:张鑫多 通讯员:谭立新 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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