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成果运用 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

14.02.2020  16:00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吉林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竭力为纠纷当事人排忧解难,法官干警纷纷变成“网络专家”,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网上办案新模式“遍地花开”,吉林三级法院“穿越疫情”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2月11日下午,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局长梁奉吉正通过网络案款发放系统及微信进行执行款发放,交付申请执行人沈某执行案款5万元,过程仅用10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科学借助“线上”优势,利用互联网办案系统、微信等网络平台,搭建当事人与承办法官的沟通桥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迟某诉被告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庭已对当事人身份进行了核对。为防控疫情,现在依法通过网络视频共同参与庭审......”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没到庭的视频庭审开始了。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办公室、技术处干警放弃假期密切配合,提前调试,成功启动“互联网智能云庭审”系统,将审判工作由线下迅速转到线上,为节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2月10日上午9点,东辽县法院运用手机端参与庭审的案件正式开庭。合议庭三名法官、原被告各持一部手机,通过手机端视频连线,通过视频庭审的形式,引导当事人举证、发表意见等。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法官通过视频连线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情况,宣布庭审纪律。屏幕里,当事人向法官宣读诉讼请求、陈述诉辩意见,屏幕外,书记员飞速地记录着庭审全过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现场进行了证据交换、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各个步骤。大约30分钟,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在线庭审顺利结束。

2月10日上午10时许,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互联网法庭内,审判法官梁志敏一个人端坐在电脑前,正在为一起网上开庭的案件做着准备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病毒带来的交叉传染,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活动,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启动了云间视频庭审系统的使用,使当事人、法官、书记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庭审,运用“”庭审为当事人解决诉讼需求。

现在特殊时期,我们连门都不能出,原以为受疫情影响会延期开庭呢, 没想到法院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参与庭审,真的是太方便了!”这是2月11日安图法院利用微信方式审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后,当事人在微信群中感慨的话语。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避免人员聚集、接触引发疫情扩散,安图法院发布了《安图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公告》,运用智慧法院系统、移动微法院线上平台,确保“战疫”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

战“”特殊时期,司法服务不停歇。以司法为民为理念,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团队精准施策,将诉讼阵地全部移到线上,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多个微信办案群,为当事人提供持续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2月10日,通过微信平台,法官以视频连线方式开展民事诉讼调解与调查,仅一日便成功化解纠纷1件,推进案件进程3件。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我很担心能不能按期正常开庭,多亏吉林中院采用了网上开庭的方式,让我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避免了疫情感染风险,也让我的纠纷能够尽早解决。”案件上诉人张某在参加了吉林中院组织的网上开庭后,对该院实行网上开庭审理案件的形式赞不绝口。这是2月10日下午,吉林中院民一庭法官郝奇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一场特殊庭审。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吉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强调全市法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要紧紧扭住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在坚持疫情防控为主的同时,及时调整办案方式,更多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群众开展网上办案、网上信访、网上申诉等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时期

吉林法院转变工作方法

诉讼活动由

线下”转向“线上

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

最大限度维护

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