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推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30.09.2019  13:31

本报讯    (记者    王洁瑜)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的主要任务,确定了具体实施步骤,扎实推进全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公证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试点工作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框架下建立和完善。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以时间为节点,依次按照衔接会商、调研论证、规范流程、全面启动四个阶段推进试点工作。要在完成各地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会商和参与事项可行性论证工作基础上,围绕已确定的本地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事项,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操作规范。要探索推进信息平台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应用,逐步实现纠纷在线受理、调解、统计、督办、反馈、数据分析,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工作的网上委派,相关法律文书的网上传递,有关业务数据的互查共享。

实施方案》还明确,从今年12月20日起,吉林各级人民法院和65家执业公证处全部启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