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用爱点燃希望——靖宇县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12.10.2018  00:41

 

  近日,靖宇县检察院在赤松镇赤松学校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参加此次仪式的有省市检察院负责控申工作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残联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和赤松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案情简介 

  杨某某系未成年人,父母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其父亲用汽油将其母亲烧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某烧成重伤。父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申请人杨某某现由爷爷抚养,杨某某的爷爷和奶奶都已近古稀,体弱多病,且三人都是低保户,无力承担烧伤的医疗费用。 

   部门联动 

  靖宇县检察院了解此事后,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法院沟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制定《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案件判决后,多次与靖宇县赤松镇政府、赤松学校联系,对孩子的家庭情况及孩子在校学习状态充分了解,并积极调动社会各部门对孩子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掌握真实情况,靖宇县检察院主动与杨某某住所地赤松镇赤坂村委会联系,到被害人家里了解其家庭及近亲属情况,与赤松镇政府民政、妇联、共青团、学校进行座谈,熟知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及孩子烧伤后的后续治疗情况,开展救助的准备工作。 

 

  靖宇县检察院杨学武检察长与县民政局联系协调民政救助金,为孩子解决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对此事后,启动了一事一议民政救助5万元作为前期的医疗费用,随后民政局慈善会筹集善款2万元,并且为被害人办理了低保证,现正在依程序为杨某办理孤儿证明。 

 

  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医治,靖宇县检察院还联合县卫生局、教育局、残联、关工委,制定了专项救助方案:县卫生局制定了赤松镇卫生院对杨某某定期会诊,并积极与省内知名医院联系,商量被害人面部治疗方案;靖宇县残联给孩子办理了残疾证,每月残疾补助80元;县教育局减免了被害人的学杂费,指定被害人所在学校安排专人关注被害人的学习状况,并且号召全县各小学为孩子的后续治疗捐款,现学校正统计捐款金额;萤火虫之光爱心志愿者团队为孩子捐赠了12800元;检察院未检科与县关工委共同启动了心理咨询介入方案,定期为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关爱,汇聚成了爱的暖流,滋润了被害人幼小的心田…… 

   司法救助  

  今年3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4月,省检察院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群众暖心工程工作方案》,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的要求,白山市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群众暖心工程工作方案》。在办理案件期间,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在靖宇县院蹲点调研时,高度重视,结合高检院工作意见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指示此案按程序办理,来彰显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白山市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列为品牌创建年的重点工作对下指导,分管控执的领导多次到靖宇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此案办理,在三级院的共同努力下,杨某某司法救助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更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通过办理此案,增强了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有效传递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