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9起

06.07.2016  15:14

   本报讯 (记者刘鹏璐) 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9起,同比下降43.7%,遇难人数同比下降41%,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双下降”,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上半年,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先后出台《长春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长春市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行政行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百日会战”行动,针对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4项专项整治,依法处罚企业585户;对确认的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资金、人员、方案、时限、措施“五落实”。各安全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自查自报隐患8872项,已整改8193项,整改率为92.35%;64处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完善了紧急安全防护、监控、监测、报警等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日渐完善。目前,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已有企业端管理人员106969人、政府端管理人员17089人,开展隐患查、报、改及在线监督管理。截至6月27日,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隐患查报记录194206条,相关部门已查看171892条,比去年年底增加57.08%。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平安畅通交通、平安校园、安全社区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控、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综合监管平台等重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此外,我市还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全面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提升安全预防和控制能力;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努力实现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断提高城市本质安全水平。